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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应定见第十七项整改使命整改完结状况公示

更新时间  2025-04-13 来源:案例展示

  依据《乌鲁木齐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兵团榜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应定见整改计划》《乌鲁木齐市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应定见整改作业和整改材料台账标准格局》的要求,经检验合格,现对乌鲁木齐市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应定见第

  整改使命:乌鲁木齐市一些当地及部分燃煤供热锅炉拆改不完全。乌鲁木齐市及相关区(县)政府、有关部分对燃煤供热锅炉拆改作业注重缺乏,推动力度不大;乌鲁木齐市及米东区城管部分存在职责不明,作业不实问题,均未将“七站八所”和校园的燃煤锅炉“煤改气”归入作业规划,拆改不完全;米东区古牧地镇部分校园未完结燃煤锅炉“煤改气”作业,已接入天然气的校园仍在运用燃煤锅炉;米东区三道坝镇富兴农贸市场燃煤锅炉上报“已撤除”而实践仍在运用。

  整改方针:加大燃煤供热设备清洁动力改造力度,完结15320户小燃煤供热设备、236家“七站八所”和校园等社会涣散单位燃煤供热锅炉及富兴农贸市场燃煤锅炉清洁动力改造。

  1.在乡村地区施行“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完结15320户小燃煤供热设备清洁动力改造。其间,米东区11972户、水磨沟区881户、达坂城区991户、乌鲁木齐县1476户。

  2.完结米东区223家、乌鲁木齐县13家“七站八所”和校园等社会涣散单位燃煤供热锅炉清洁动力改造作业。

  依照《乌鲁木齐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兵团榜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应定见整改计划》(乌党发〔2022〕7号)作业要求,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安排水磨沟区、米东区、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完结了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应定见第十七项整改使命,详细整改完结状况如下:一是安排完结了17023户小燃煤供热设备的清洁动力改造作业(其间:水磨沟区、米东区、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别离完结了948户、13566户、991户、1518户小燃煤供热设备的清洁动力改造使命);二是安排米东区、乌鲁木齐县别离完结了223家、13家“七站八所”和校园等社会涣散单位燃煤供热锅炉的清洁动力改造使命;三是安排米东区完结了三道坝镇富兴农贸市场燃煤锅炉的清洁动力改造使命。

  经过整改,有用改进了我市乡村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改进了乡村人居环境、改变了乡村传统的供热方法,使得居民离别拉燃煤、烧锅炉、清炉渣的日子,让清洁动力供热真实普惠到乡村地区。经过检验,以为已按要求完结整改,达到了预期整改方针。

  公示期为10个作业日,2023年9月11日至9月22日。在此期间,如对整改状况有贰言,能够向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反应。(联系方法:)

  开办: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主办: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政务服务热线